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开展“深调研”工作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推动水污染防治决定的贯彻落实,12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水污染防治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有关副秘书长,环境资源工委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东海岸新津片区内河涌,新乡关水闸附近新津河、上溪仔沟水污染整治情况和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情况,并在新溪污水处理厂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据了解,新津片区内河涌总体走向为东北至西南,总长3372m,沿线接入内河涌的雨水管道排水口共18个,因附近小区存在雨污混接,工地、餐饮、装修污水等排入雨水管,偷排乱排等情况,导致部分排水口出现较严重的排污现象,周边居民对此反映强烈,目前,华侨实验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于2020年1月启动建设,计划今年底建成,目前厂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额约70336万元,占总投资额约87.92%,污水转输干管工程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4382万元,占总投资额约89.89%。
检查组肯定了各级各有关部门阶段以来的工作成效,同时指出水污染防治仍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检查组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动水污染防治决定深入贯彻落实。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意识,加强联动协作,避免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华侨实验区新津片区内河涌水体污染问题,还老百姓一片碧水蓝天。要坚持目标导向,挂图作战、倒逼任务,加快推进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区污水处理厂、榕江片区各镇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补齐我市非练江片区治污短板。要建立健全机制,以“河长制”为抓手,落实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制度,结合常态化巡查监督和强有力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水体长制久清。
(环境资源工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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