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7日,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任小铁带领调研组莅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暨《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调研。
在汕期间,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南澎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澳县海丝广场、青澳湾、深澳镇走马埔村生态养殖场等,并召开汕头、潮州两市执法检查汇报会和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以及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对海洋环境保护碰到的问题、厘清部门责任及如何因地制宜促进汕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至2023年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优良,近岸海域优良水质(符合第一、二类)面积占比均高出省考核目标。
调研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刻认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切实增强做好海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研究吸纳各地意见建议,充实完善《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力求条例出台后务实管用。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李志琴,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黄创良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副市长李钊陪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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