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绿岸、刘辉、马翔、陈伟波、林曼、卢壁辉,秘书长黄伟鹏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以上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该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汕头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初审报告、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头市2025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关于以上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开展以上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相关专委、常委会相关工委关于民生实事项目督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社会委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立法调研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我市实施《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有关议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的报告等几项书面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全体会议议程完成后,项天保就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汕头可触可感、落地生根;要认真统筹谋划明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和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汕头市代表团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谋深谋实明年重点工作,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市政府副市长许宏华、李钊,市法院院长万云峰,市检察院检察长林淑瑜,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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