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带队赴金平区、龙湖区、潮南区开展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情况调研,推动《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贯彻实施落实落细,助力打造新时代和美侨乡。

调研组一行前往金平区月浦街道沟南许地、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村、潮南区井都镇诗家村和陇田镇东仙社区,实地察看当地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情况,听取有关单位开展潮汕传统民居保护的经验做法和下来打算,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调研组意见建议。

《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条例,持续加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和活化利用。目前全市共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13个,通过加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利用,进而保护好村落内的潮汕传统民居。今年8月,我市向社会公布了《汕头市第一批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名录》,堃庐、梓青别墅、大夫第、新东里寨等13处传统民居成功入选,标志着我市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工作迈入名录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全新阶段。

项天保指出,汕头作为百载商埠和著名侨乡,传统民居众多,见证了潮汕地区的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承载着丰富的潮汕文化和历史记忆,具有鲜明的潮汕地域文化特色和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是潮汕人民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贯彻实施好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形成合力,将“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遵循的原则,让潮汕传统民居焕发新活力。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更多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纳入保护名录,让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中传承、在利用中焕新。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伟鹏参加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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