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增强政治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市人大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清单,强调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班子成员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明确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和立改真改实改的政治担当,以一次性整改到位为目标,认真严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人大机关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资料工作等。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分类,分别设立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人事工作、财务工作、立法工作、代表工作等6个整改工作小组。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先后召开3次机关党组会议,2次各支部、各科室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中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分项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分解剖析,针对56小项问题提出163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整改期限。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四)找准问题根源,全力落实整改。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查找根源,坚持举一反三,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先后召开17次机关党组会议、11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8次重点问题督办会议,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3次专题研究会议,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推进落实整改工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各科室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机关党组带领各支部、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立健全8项长效机制。
(五)加强检查督办,确保整改成效。坚持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推进整改工作,多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主要领导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坚持将抓整改和抓工作相结合,定期督查督办整改工作,每周必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月必召开一次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每次机关党组会议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事项,主要领导定期召开重点问题督办会议,形成领导督办、科室推进、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各支部、各科室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对账销号,全程挂单整改,对照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截至9月28日,巡察反馈的21条56小项问题都已完成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机关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专门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各支委会、各支部党员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三是加强计划部署。完善《2021年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及时安排学习。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针对“党组学习不够认真,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组学习。机关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若干具体措施》,及时学习贯彻上级下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主流媒体报道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形成班子成员轮流带读带学原文原著、其他班子成员交流心得、主要领导总结发言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的学习机制。二是加强会议记录工作培训。组织相关科室、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举办党建工作培训,对各类会议的记录人、审核人、责任人进行培训。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强化层层督促、指导、检查。三是规范机关党组会议记录。已落实每页参会人员签名确认、“三重一大”事项汇报人签名校对、遇有修改加盖校对章并签名确认等具体措施,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的严肃性、规范性、真实性。
(三)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修改《中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规范中心组学习活动。6月以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开展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传统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4场专题学习会议,均按要求安排集中学习研讨,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四是完善《2021年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主题、学习形式、重点发言人。五是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严格按照有关会议记录要求,将时间地点、学习主题、重点发言人、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请假事由等记录清楚,如实记录会议发言内容,落实全部参会人员签名确认,全面真实反映会议过程及内容。
(四)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教育。主要领导逐一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等程序步骤,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严肃查摆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其他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班子成员严肃提出批评意见,批评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四是扎实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将于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五)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主要领导逐一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肃学习检视。6月以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次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三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摆的问题、其他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上查摆的问题,认真对照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加强会议记录工作培训,完善各类会议记录,确保全面、真实、规范反映会议内容。
(六)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机关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同时推动各支部、各科室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二是制定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三是制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机关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科室、各支部负责同志为本科室、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四是强化意识形态研究部署,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机关意识形态2021年工作计划。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阶段来汕头人大网持续推出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内容逾100篇,办公区域宣传栏已更新建党100周年宣传内容5幅,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七)针对“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立法职能不够主动,服务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主动服务立法意识。在制定三年立法规划和2021年立法计划中,自主提出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关于保障扩权强镇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等5个立法项目,更好发挥人大立法工作主导作用。二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把握立法方向,主动提前介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人大各专(工)委沟通协调,确保法规各次审查有效衔接。3月出台《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 4月举办2021年度立法技术规范专题培训班,提高各工委、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关干部的立法水平和综合素质。5月开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已于9月28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其他重要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面向全国招聘14名全日制法学专业博硕士研究生,组织新入职博硕士开展入职教育和立法工作培训,选派部分立法人才赴省人大参加立法培训。四是加大立法宣传力度。开展专栏宣传报道,向省人大《人民之声》杂志投送宣传我市立法工作亮点的稿件,汕头日报 “人大之声”专栏报道我市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召开《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新闻发布会。通过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法规解读、举办座谈会、深入街区普法等形式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立法咨询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对立法工作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就13个法规征求各相关单位、个人立法意见建议62次,收集595条,采纳293条,立法征求意见效果明显提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立法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汕头人大网、微信公众号今年推出立法工作信息56条,汕头日报“人大之声”专版今年推出3期立法工作整版宣传,切实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汕头人大立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率。五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原来第一批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增设第二批6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了全市镇(街道)联系点全覆盖。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经费支持和联系指导,推动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八)针对“对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加强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督办措施。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共同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实效,召开代表建议工作督办协调会,搭建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桥梁,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办实办快办好。
(九)针对“履行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法学习培训,机关党组会议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邀请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孙良胜在“汕头人大学堂”开展监督法专题讲座,强化人大监督意识,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参谋助手作用。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出刚性监督议题建议。机关党组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包括提出6条刚性监督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定于10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题询问工作,丰富人大监督手段,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切实提高人大监督效果。三是提高代表参加活动的广泛性。注重统筹兼顾各种职业类别的代表,在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各项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等活动时,更多邀请农民代表、工人代表等基层代表和非中心城区代表参加。5月份以来,受邀参加履职活动的代表共计54名、75人次,多次参加活动的代表较少,“老面孔”现象明显减少。5月19日至20日,在市委党校举办2021年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学习内容包括党史教育专题、《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政策解读、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等,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履职的能力。
(十)针对“机关科室职能还需进一步优化,印章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科室职能分工。制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科室职能分工的意见》,有效解决有关科室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各科室梳理本科室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本科室职责、日常任务、阶段性任务,明确科室之间工作职责、人员之间工作责任。二是严格印章管理工作。完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印章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印章使用管理。规范印章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做到用章必审批必登记。加强印章管理人员培训,对印章管理人员再提醒、再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规范水准。
(十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教育。机关党组会议分别于3月29日、8月9日、8月1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有关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等。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制定《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8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风廉政风险排查表》,班子成员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8月对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更新、补充。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月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8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定《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四是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协调科室的指导、检查、督促。五是加强谈话提醒工作。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直指苗头性、倾向性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对有关问题进行批评、提醒、警示,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六是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机关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开展“身边案”警示教育。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钟长鸣》《政商之间》《特权之蚀》《防意之城》《惊心八小时》等换届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方面的警示教育视频,分发《勤廉风范》《廉润南粤》《红色家规》等书籍供干部职工学习,举办青年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书分享会。
(十二)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落实整改。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汕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汕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市人大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工作餐安排次数,严格把好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审查关。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五是严格控制会议印刷费用。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耗材。人代会普发材料减少15%,《公报》印发数量减少50%,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文件印发数量减少54%。
(十三)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汕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汕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报销需附单证明细》等。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把好培训费报销手续审查关,要求有关科室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范报销手续。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十四)针对“库存现金余额较大、大额提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对行政接待科科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学习《汕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三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大额现金支出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能转账结算的都转账结算,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都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减少现金提现、减少现金库存。四是规范现金库存管理。控制现金提现数额,不定期开展自查等方式加强对现金库存的管理。
(十五)针对“固定资产和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对行政接待科科长、固定资产登记人员、车班负责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汕头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汕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人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汕头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办法》等。将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的监控设备、软件系统确认为资产登记入账,并对机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7月起,公务车辆年审由行政接待科自行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年审。8月起,执行公务车辆清洗登记,确保逐车逐次登记确认。五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公务用车有关费用报销手续,严格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以严格的报销手续倒逼公务车辆的规范管理。
(十六)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机关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学习党组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机关党组会议严格按照《中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提前1天以上告知市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讨论表决,严格执行主持人末位表决制。二是加强机关党组对各工委办公室的领导作用。修订《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各委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委、各委办主动向机关党组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问题提请机关党组解决。
(十七)针对“学风文风不够端正,抄袭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逐一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直指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和具体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指导。有关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逐一作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班子成员严肃批评。机关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通报党课抄袭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立行立改。二是立即端正学风文风。6月以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次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均扎实开展活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6月底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分别到所在支部讲学习党的历史专题党课,8月上旬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党课,均由本人认真撰写党课稿件,如实交流学习心得,并结合学习、思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课稿件均送省巡回指导组、市巡回指导组审阅。三是持续巩固加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机关学风文风建设。
(十八)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认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对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各有关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记录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党建工作培训,重点对“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清单”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等方面进行辅导。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6月各支部围绕学习党的历史开展支委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7月各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支委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8月各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开展支委会、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四是规范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十九)针对“抓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汕头人大学堂”工作的意见》。二是强化人大学堂学习,8月以来人大学堂已组织8场学习活动。三是加强党建知识培训。举办党建知识培训,围绕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建知识、应知应会知识开展辅导。选派各支部书记参加各级党务工作培训,督促其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四是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把关,切实提高干部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举办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班,结合今年人大工作“一要点三计划”,设置与人大工作紧密相关课程,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二十)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对科室负责人、人事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人员、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在选配干部和晋升职级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制定工作方案、民主推荐、考察、干部档案审核、廉政意见双签字、任前公示、任职备案、选人用人纪实等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出入库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重新造册登记;落实已调离同志迁出证件;落实新调入同志、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缴交有关证件;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清理个人证件,填报证件入库管理、近两年出国境情况,并签订承诺书。加强证件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出国境手续办理和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四是规范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对巡察反馈有关干部档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干部个人信息予以确认。严格按照机关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对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对个别档案缺少资料及时补齐,并改正部分制作归档不规范的档案。
(二十一)针对“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房产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清理上缴公有房产工作有关要求,明确10月10日前完成8套房产的上缴移交手续。二是积极推进房产清退上缴工作。经多次联系沟通、发函协调,8月13日,市财政局复函同意市人大办公室8宗房产纳入市直办公用房资源管理范畴;9月28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复函,同意移交房产,并于当日完成移交手续。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扩大整改成效
通过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人大机关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上得到不断强化,思想上得到深刻教育,工作上得到有力鞭策,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接下来,市人大机关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再接再厉,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发挥应有作用。
一是持之以恒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忠实履行人大机关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在立行立改基础上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在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继续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从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找准症结、找出原因、找对路子,做到整改一个、解决一类、完善一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将制度的日益完善和严格执行统一起来。
三是在落实整改基础上更好发挥机关职能作用。坚持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履行主体责任、机关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机关工作新要求新使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人大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落地见效。
四是在重点突破基础上全面提升机关整体效能。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大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全面提升、全面巩固,切实提升人大机关整体工作效能。坚持以点带面,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机关制度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锻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在服务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562841;邮件地址:汕头市海滨路9号海滨大楼308室;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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