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中医药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传承创新发展是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汕头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议案的办理态度认真,议案办理方案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可行,符合我市实际情况。
会议指出,我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引导不够明显,支持力度还需加强。二是重点学科建设比较薄弱,中医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人才梯队建设存在不足,人才培养力度还需加大。四是潮汕地区中医药文化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还需持续深入。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职责,严格按照议案内容推进有关工作,提高议案办理实效;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持续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做好中医药传承人才、中医药产品创新性研究人才的培养,培育形成一批中医药领域的领军人物,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西学中培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要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帮扶;要弘扬中医药文化,以潮汕地区深厚的中医药文化为基础,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文旅融合;要持续跟踪议案办理情况,将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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