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出席会议并参加审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何敏主持会议,并介绍了《草案》的修改情况。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分析、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草案》逐条进行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林平充分肯定了《草案》的修改工作。同时要求,法工委会后要根据法制委员会审议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八月底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马灿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法工委、财经工委和市发改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法工委 纪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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