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十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讨论稿)》《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讨论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上述两件法规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并认真分析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草案修改二稿、修改决定草案进行审议,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会议要求法工委会后根据本次法制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修改二稿、修改决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依程序报请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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