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十九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讨论稿)》、《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讨论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法制委、法工委反复研究修改,《汕头经济特区纺织服装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讨论稿)》、《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讨论稿)》两部法规草案稿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内容基本成熟、可行,建议报请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司法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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