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四十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讨论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和法制委、法工委反复研究修改,《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讨论稿)》已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建议提请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制委、法工委将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继续修改完善该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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