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先后收到5件意见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采纳的证明,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1个单位和刘萍、吴俊波、林晔、林楠等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金平区人大常委会是汕头市唯一的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民意征集机制,积极动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广大群众参与《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条例》等法规修订意见征集活动,较好发挥了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备案号:粤ICP备202540488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