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毅荣
各位代表: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本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是我市在新起点新局面上乘势推进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的奋进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有力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财政工作,突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由于2017年决算尚在进行,以下数据在决算审核后会有所调整)。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来源于汕头市财政总收入453.7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增收110.4亿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99.3亿元,增长45.2%;上划省收入59.1亿元,增长22.2%;市县级收入295.3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30.4%,增收68.8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55.8亿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1%,可比增长11.2%(考虑营改增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增加13.0亿元,较好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其中:税收收入92.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9%,可比增长14.5%,增加9.7亿元;非税收入57.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5%,可比增长6.2%,增加 3.3亿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1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1亿元、调入资金50.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3.1亿元、上年结余26.2亿元(主要是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84.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9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98.8%,增长12.2%,增加36.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0.4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8亿元,支出总计384.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4%;(2)国防支出0.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6%;(3)公共安全支出24.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5%;(4)教育支出78.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5%;(5)科学技术支出4.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2.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4%;(9)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3%;(10)城乡社区支出35.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2%;(11)农林水支出18.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3.5%;(12)交通运输支出5.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9%;(13)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1.6%;(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1%;(15)住房保障支出5.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6.2%;(16)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2%;(17)其他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42.0%,主要是预算安排的其他支出资金,在执行中按实际使用方向列相应科目支出。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6%,可比增长17.3%,增加8.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9%,可比增长13.9%,增加4亿元;非税收入2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2.2%,可比增长24.1%,增加 4.1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4.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2亿元、调入资金22.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4亿元、国资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0亿元、上年结余6.8亿元(主要是2016年底省下达我市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236.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9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98.1%,增长27.9%,增加18.9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7.4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0.3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9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2亿元(其中:各区县经市上解区县4.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6亿元,支出总计236.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79.7%;(2)国防支出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6%;(3)公共安全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8%;(4)教育支出1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42.5%;(5)科学技术支出0.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0.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1.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8%;(9)节能环保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51.0%;(10)城乡社区支出17.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5.0%;(11)农林水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7%;(12)交通运输支出3.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5%;(13)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2%;(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2%;(15)住房保障支出2.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8%;(16)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3%;(17)其他支出0.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34.5%,主要是预算安排的其他支出资金,在执行中按实际使用方向列相应科目支出。另外,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1.8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预算周转金和消化历史挂账等支出。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5.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9.7%,增长62.4%,增加55.8亿元,主要是企业将预计在2018年上缴地价款提前在2017年缴交等因素,今年土地出让收入比预期出现增收。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2.4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3亿元,收入总计211.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5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2%,增长63.0%,增加58.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4.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97.9%;交通运输支出3.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0亿元;资源勘探信息、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及其他支出1.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亿元、调出资金37.2亿元、年终结余22.3亿元(含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支出总计211.9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8.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5.8%,增长51.1%,增加29.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8亿元,收入总计149.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5.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7%,增长35.3%,增加19.8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1%;(2)交通运输支出2.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34.8%;(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4)商业服务业支出0.0013亿元;(5)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0.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0%;(6)其他支出1.0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8.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亿元、调出资金22.4亿元,年终结余14.4亿元(含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计149.2亿元。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3.4亿元,用于土地成本等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
(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支出0.9亿元,结转下年0.3亿元,支出总计1.2亿元。其中:市本级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7%,增长11.4%,增加0.1亿元,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增加。收入包括:利润收入0.0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产权转让收入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计1.1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77%(根据国有企业改革进度,部分国企改革等资金需结转下年支出),下降8%,减少0.1亿元。支出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5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01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支出总计1.1亿元。
(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6%,增长17.2%,增加19.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0.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2.7亿元、利息收入3.2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53.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4.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9.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5%;工伤保险收入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1.5%;失业保险收入2.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1.7%;生育保险收入2.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4.3%。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9.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7%,增长5.9%,增加6.1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3.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3.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4.1%;工伤保险支出0.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5%;失业保险支出1.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4%;生育保险支出1.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222.4%。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1.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22.2亿元。
(七)2017年财政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应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凝神聚力、加压奋进,圆满完成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做到财政运转顺畅,支持发展主动,保障民生有力,切实为我市推进全面振兴协调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财力支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跃上150亿元台阶,可比增长11.2%,超额完成年初增长6%预期目标,税收占比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实现速度、质量双提升;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1.9亿元,增长 11.4%。十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4.6%,比2017年增长11.3%,增加25.6亿元。
1.增收节支,实现财力持续稳定健康增长。针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增收空间日趋收窄、政策性减收效应日益凸显、刚性支出迅猛增长的新形势,坚持“大财政”发展理念,着力公共财政预算、国土基金、国有资本资源、投融资“四轮齐转”,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超额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财政运行分析,实施综合治税,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7年全市税收收入92.7亿元,可比增长14.5%。同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现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二是大力推进土地运营开发。多渠道推动土地储备、综合开发运营,增强政府综合财力。2017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75.8亿元。三是积极拓宽收入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保值增值管理,提高公积金运营水平。2017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2.5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抓住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契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全年共征缴3.2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四是充分挖掘增收潜力。2017年统筹盘活存量资金0.8亿元,统筹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项目,消化历史挂账;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足支付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定期存款等方式对新增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全年收益3.1亿元。五是坚持厉行节约保重点。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同比下降25.1%,全市节约行政成本近0.4亿元。
2.支持实体经济,推进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兴市。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汕头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牵头制订《汕头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通过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年全市降低企业成本超40.0亿元。二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扶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拨付我市产业园扩能增效和专项帮扶资金1.0亿元,拨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0.7亿元,加快推进我市高新企业培育发展,并通过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开展产学研合作;拨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0.2亿元、设备更新事后奖补0.4亿元,加快我市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拨付省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0.2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倾心做好暖企惠企服务。持续深入做好惠企政策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创新政府、金融、企业合作模式,拨付企业上市、挂牌和限售股转让奖励资金0.5亿元,助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安排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0.04亿元,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跟踪做好财政股权投资改革试点企业服务工作,去年14家财政股权投资企业已全部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有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公司3家,带动企业投入12.2亿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4.12。
3.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协调发展。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民心工程。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7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251.9亿元,增长10.6%,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比全省占比68.9%高7.1个百分点。二是优先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017年全市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6.5亿元,完成计划的129.6%;安排实施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7.7亿元,有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竭力服务保障“创文强管”活动。积极克服困难,科学调度、想方设法筹措资金11亿元,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并通过地方债等筹措资金16.7亿元,用于安排市政道路改造、公园绿化提升等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提升项目,促进宜居宜业城市环境建设。四是加大底线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托底保障机制,落实资金2.6亿元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高龄老人津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提高保障标准。五是扎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全市扶贫专项资金3.4亿元,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保障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六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市共投入10.4亿元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新农村。七是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市安排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经费0.6亿元,在全市1086个村(社区)基本建成“五个统一”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八是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筹措拨付省、市资金共2.1亿元用于推动我市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2.4亿元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便民惠民各项服务举措,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水平。投入各类资金3.5亿推进绿色发展,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投入0.9亿元促进文体旅游事业发展,支持文化繁荣发展,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4.创新资金筹措投入机制,千方百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一是统筹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以财政资金的集中投入、择优配置为手段,加大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存量资金、政府性基金的统筹力度,全力以赴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并通过灵活调度库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不断链,保证待建项目早启动、在建项目不间断。2017年市本级财政共拨付15.3亿元用于推进小公园开埠区首期改造工程、牛田洋快速通道、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项目等一批交通、教育和卫生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想方设法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大额长期低息资金、企业债券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加强与各大银行协商合作,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本金配套问题。三是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全市PPP项目审核和申报入库工作。目前省财政厅已批准我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有19个,总投资约538.1亿元。另外还有7个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总投资约64.4亿元。同时,加强对PPP项目跟踪监测,根据全市PPP项目(含规划)的投资规模及政府支付责任情况,明确本级财政PPP可承受力指标。
5.争取上级支持,增强我市发展建设资金财力。突出在“项目谋划早、对接沟通快、推进措施实、资金使用好”上下功夫,加强协调联动,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工作,2017年争取得到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30.3亿元。主要包括: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17年办学补助1.6亿元、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亿元、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补助2.6亿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1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2.9亿元、水利建设项目补助2亿元等。二是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资金支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地方债额度申请工作。2017年全市共获得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42.2亿元,比上年增加16.8亿元,增长66.2%。主要安排用于牛田洋快速通道、天山路工程(包含梅溪河大桥)、各区县道路维修项目、“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资金等。
6.完善优化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预算支出项目库,并通过制订分月支出计划、领导挂钩区县制度、逐月分析制度、细化落实二次分配资金等措施,督促预算单位均衡合理执行预算,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扩大支出规模。通过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及时分解下达财政支出任务、建立完善约谈机制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汕头经济稳中向好。三是不断创新财政管理的理念和机制,提升财政服务效能。按照“安全、规范、快捷、高效”的原则,在全省首个实现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等业务的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财政业务管理自动化水平,促进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经验作了宣传报道。四是加强对区县财政业务指导。开展财政预算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培训,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水平。五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采取“四统一”方式全面公开预决算,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趋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收支矛盾凸显。突出表现在:一是人均财力相当薄弱,区县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然存在。二是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国家减免税费等减收因素影响,且我市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存量税源萎缩,大型建设项目尚未形成大宗税源支撑,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和后劲不足,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三是国有资本经营块头小、企业效益差,政府可统筹财力有限。四是汕头人口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民生政策的扩面提标、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落地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运转压力大。五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和指导。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2018年全市经济财政面临形势分析
当前,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正引领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但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特别是逆全球化思潮对经济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中国经济作出了“四个没有变”的判断,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我市实际看,去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势头迅猛,经济持续“高开高走”,固定资产投资延续高位增长,工业经济稳中提速,服务业对经济拉动力逐步增强,新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且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重点港口建设,省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以及振兴粤东西北发展,为汕头全面振兴协调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
但是,由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经济结构正在不断优化升级,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同时还存在供需结构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够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经济增速保持平缓。目前我市经济总量还不大,工业持续快速增长的后劲不足,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度有待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有待提升,我市奋起直追、加快推进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需要,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工作思路,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我市预算编制基本原则是:一是依法依规,编全预算。二是科学规范,编细预算。三是突出绩效,编准预算。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的总体考虑:一是优先保工资和基本运转。二是优先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政策性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资金。三是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债资金,加大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筹措资金,按财力许可安排。四是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62.1亿元,预期增长8%,增加1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2.1亿元,增长10.2%;非税收入60.0亿元,增长4.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62.1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亿元(其中市本级10.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省直拨南澳县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亿元、调入资金31.4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8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4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1.7亿元,增长21.3%,增加58.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亿元,支出总计34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349万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3.8亿元,预期增长6%,增加3.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4.0亿元,增长12.1%;非税收入19.8亿元,下降5.4%,主要是考虑国家政策性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的影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3.8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其中市本级10.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3.5亿元(其中市本级15.8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调入资金13.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0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6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203.2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7亿元,增长17.3%,增加13.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6.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203.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4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1. 十类民生支出48.4亿元。各类支出情况:教育支出10.1亿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亿元,农林水支出1.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5亿元。
2.补助区县支出106.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85.4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21.1亿元。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34.6亿元。其中:人员经费33.2亿元,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1.4亿元。
4.上解上级支出7.9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体制性上解、专项上解。
5.按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1.5亿元。
(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9.6亿元,预期下降38.3%,减少55.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22.3亿元,收入总计113.5亿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1.5亿元,增长14.6%,增加11.7亿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8亿元、其他支出1.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1.7亿元,年终结余0.3亿元,支出总计113.5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9.7亿元,预期下降43.6%,减少38.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14.4亿元,收入总计65.7亿元。收入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3.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亿元、车辆通行费1.5亿元、污水处理费1.8亿元、彩票公益金1.1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1.0亿元,下降8.0%,减少4.4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6.0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1.6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亿元、调出资金13.7亿元(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支出总计65.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6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项目安排见预算草案,重点项目资金安排说明详见附件。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1.3亿元。全市支出1.3亿元。其中:市本级收支预算如下:
1. 收入预算。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下降2%,减少0.02亿元,收入包括:利润收入0.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1.1亿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增长19.9%,增加0.2亿元,支出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01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03亿元,其他支出0.08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按国务院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八)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8.5亿元,比2017年预算调整增加26.1亿元,可比增长41.8%(2017年下半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全省统筹,2018年预算不含),其中:保险费收入50.6亿元,增长83.4%,增加23.0亿元。基金预算支出71.0亿元,增长54.4%,增加25.0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7.0亿元,增长54.2%,增加23.5亿元。当期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7.5亿元,增长3.9%,增加0.7亿元;基金预算累计结余129.4亿元,增长15.6%,增加17.5亿元。
1.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5.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31.3亿元;工伤保险收入0.6亿元;失业保险费收入2.5亿元;生育保险收入2.0亿元。
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9.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1.8亿元;工伤保险支出0.4亿元;失业保险支出1.1亿元;生育保险支出1.9亿元。
3.当年结余和累计结余预算情况。根据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的原则,当年收支结余17.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29.4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6.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15.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57.7亿元、工伤保险累计结余5.2亿元、失业保险累计结余22.7亿元、生育保险累计结余2.8亿元。
(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
2018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计2.5亿元,上年结转1.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0亿元,主要为教育等财政专户资金。
(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债务管理情况。我市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2017年新增债务42.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0.2亿元,新增外国政府贷款0.6亿元。截至2017年底,我市债务余额155.9亿元(市本级9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9亿元(市本级41.8亿元),专项债务77.0亿元(市本级48.7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2018年市本级政府政府债务偿还计划。2018年市本级到期债务共5.6亿元(本金2.4亿元,利息3.2亿元)。计划列入2018年预算安排偿债资金3.6亿元(本金0.4亿元,利息3.2亿元),计划通过申请置换债券偿还本金2.0亿元。
三、实干担当,善作善成,努力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任务
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加快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构建现代财政体制为牵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服务保障汕头开创全面振兴协调发展新局面。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有效落实财政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和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杠作用。推动设立汕头创业投资基金,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拓展投融资渠道。健全完善惠企暖企护企扶持措施,管好用好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创新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积极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力保障“创文强管”活动。完善市政设施建设加快对中心城区破损路、断头路、水浸路等市政道路改造。加强绿化管养,对市政道路绿化带、绿化平台、公园绿化等进行升级改造等,提升城市市容市貌。二是落实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严格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督。三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重点污染治理推进练江流域整治配套项目建设,全面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四是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推动我市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居民医保补助,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等,推动我市打造粤东卫生教育文化新高地。
(三)创新投入模式,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继续积极争取地方债资金。利用置换归还到期债务,降低存量债务支出成本。争取新增债券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构建“一一三五六六”城市交通格局等。二是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PPP项目对接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园区、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三大抓手”项目建设。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大力支持华侨试验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重大平台建设。
(四)抓好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确保财力持续增长。一是千方百计抓组织收入。发挥财政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财政收入情况的分析和组织协调,协调执收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同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增收潜力,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督促各区县、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逐项排查支出进度慢的项目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重点支出监控力度,加快财政八项支出进度。
(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进财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密切关注省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配套措施,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配合做好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区县协调发展;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做好财政防风险工作。
(六)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效,全面加强财政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切实为民担当、务实清廉。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乘着十九大的东风,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新风貌、新干劲、新作为,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推进汕头全面振兴、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印刷版)附表:汕头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印刷版(官方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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