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 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报送的《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在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的基础上,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自今年3月份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因省调增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5亿元,专项债券101亿元。含转贷南澳1.75亿元,不纳入本级预算调整),按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同时结合截至5月底,调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76亿元、调增调入资金2.01亿元和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3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22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364.2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38.05亿元,增长11.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364.2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38.05亿元,增长11.66%。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324.4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99.5亿元,增长44.24%;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调整为324.4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99.5亿元,增长44.24%。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作用。严格专项债的“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2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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