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林雪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3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9%,下降14.7%。其中:税收收入31.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7%,下降2.4%;非税收入19.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2%,下降29.1%。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5.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7亿元、调入资金16.6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亿元、其他资金调入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7亿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0.03亿元、上年结余18.6亿元,收入总计364.4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9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7.7%,下降5.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76.9亿元(其中:市补助各区支出13.5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各区163.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6亿元(其中:市补助南澳支出0.3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南澳3.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03亿元、调出资金4.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4亿元,支出总计364.4亿元。
3.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0.3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清算计提“两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8亿元,主要是年终上级结算补助收入增加。结转下年支出增加5.5亿元,主要是年终根据实际调整结转资金规模。
4.市本级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2023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2亿元已于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收回,年终结余为0亿元。
(2)2022年结转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已于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时第二次预算调整补充的0.02亿元,2023年年中结余为0.02亿元。加上2023年底按规定补充的超收及结余资金0.2亿元,2023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2亿元。
5.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34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24亿元,主要是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7亿元、公务接待费0.05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51.9%,增长31.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1.8亿元,增长42.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202.6亿元、调入资金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239.0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6%,增长50.9%。加上债务转贷支出110.0亿元、调出资金13.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亿元、年终结余(含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各区0.8亿元,市补助各区支出-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为市本级补助南澳县资金转列上解科目),支出总计239.0亿元。
3.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4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清算计提“两金”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变动,主要是决算南澳县补助支出转列上解支出。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下降18.0%。加上上年结转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等,收入总计1.0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9%,增长26.4%。加上按规定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3亿元等,支出总计1.0亿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8%,下降2.5%。主要收入项目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3.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5.2%,增长0.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1%,下降24.4%;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2.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5%,增长13.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3%,下降4.9%。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3.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1%,增长11.0%。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1.2%,下降1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9%,增长10.4%;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2.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5%,下降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5%,增长7.6%。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1.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44.1亿元。
备注: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17年7月1日、工伤保险从2019年7月1日、失业保险从2022年7月1日纳入省级统筹,因此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相关情况由省统一报省人大审核。
(五)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中央、省有关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收回未能按进度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8亿元,收回未能按进度等支出政府性基金资金32.5亿元。
2.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4亿元,已安排用于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维护性疏浚工程汕头港外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还债资金等重点项目支出。
3.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6.4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5.1亿元,对各区转移支付使用1.3亿元,补助南澳县转上解支出0.01亿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2023年安排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1亿元、结转1.7亿元,主要为教育收费资金。
5.部门收支决算情况。2023年市级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92.0亿元、支出19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亿元、支出9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7亿元、支出9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4亿元、支出0.4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1.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3.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8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5.4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445.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9.8亿元。
2.截至2023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1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7.3亿元,专项债务825.0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4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7亿元,专项债务349.8亿元。
(七)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情况
1.2023年我市新增债务229.9亿元,包括新增债券200.5亿元、再融资债券29.4亿元,减少30.4亿元,按类型分:一般债务新增25.3亿元,减少12.3亿元;专项债务新增204.7亿元,减少18.0亿元。
2.2023年全市新增债券资金200.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4.3亿元、社会事业23.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52.7亿元、农林水利22.3亿元、生态环保14.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8.0亿元、新型基础设施1.9亿元、能源0.50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2.4亿元。再融资债券29.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二、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一)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 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511.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429.0亿元。收支相抵,结转82.3亿元。
(二)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6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96.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285.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1.3亿元。
(三)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后,总支出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0.4亿元。
(四)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9.2亿元,当年结余10.2亿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156.9亿元。
三、2023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力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有力防范财政风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向内挖潜,向上争资,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财税联动,强化财政收入的分析研判。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收入形势研判,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依法依规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推动光伏资源利用等大额非税收入,全力挖潜分行业分领域非税收入可持续增长点,印发《汕头市清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推进全市17类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坚持精准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立“专人对接上级部门、专人研究上级政策”的上级资金政策对接机制,围绕“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等重点任务找准发力点,推动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2023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达241.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00.5亿元,有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过紧日子,优化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3年公用经费类等机关事业保运转支出统一压减5%。二是量入为出,严格支出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资金安排突出轻重缓急,及时清理盘活非急需非重点或进度较慢资金,把有限的资金花到刀刃上。三是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落实基层“三保”责任,强化“三保”预算管理,健全“三保”预算执行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巩固“三保”支出优先位置,切实将“三保”保障工作做实、做深、做到位。
(三)紧扣重点,多元投入,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围绕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统筹省、市两级企业技术改造、融资贴息、稳外贸促消费等资金8.6亿元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推动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多渠道筹措征地资金6亿元强化产业空间支撑,将76平方公里的汕头市六合产业园作为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发展平台,以深汕对口帮扶协作为契机,加快与深圳共建产业合作区,加快产业承接步伐。探索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市级临时应急资金池机制,滚动支持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等项目征地资金近5亿元。二是头号工程、头号保障落实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2023年,围绕15项主要任务、71项重点工作,154项量化实化目标举措建立“百千万工程”资金台账。全市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超过200亿元,用于推进各区(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快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实施好新一轮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三是坚持实施“绿美汕头”生态文明建设。制订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市级财政支持政策,2023年统筹安排各类绿化、园林建设资金0.6亿元,为推动构建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统筹各类资金投入汕汕高铁16.3亿元、粤东城际铁路26.4亿元、广澳港疏港铁路2.54亿元、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建设3.3亿元等,推动汕头建设全国性交通枢纽。
(四)情系民生,节用裕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投入。一是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2023年,全市民生类支出投入29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近八成。积极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全市累计投入10.6亿元用于“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省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做好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出行等资金16.7亿元,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兜牢兜实底线民生保障。完善民生支出清单管理,梳理现有民生支出政策,印发涉及公共教育、基本养老等12个领域超23亿元市级民生支出政策清单。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化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三是助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市属专门学校2023年学校建设,全市新增10万个公办学位;支持开展“双减”工作,投入0.1亿元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逐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收入水平,补助财力薄弱区教师工资支出0.8亿元。四是助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投入专项债12.91亿元加快推进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市中心医院异地建设、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等医院建设项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五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投入0.1亿元支持全市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以点带面,协同推进,全力支持城乡发展“一盘棋”。一是持续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105亿元支持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包括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同时,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着力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投入3.59亿元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14个,城市更新有序推进。三是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系统化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截至2023年底,我市录入住建部系统平台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计135个,总投资约479亿元,开工率100%。持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2023年整合各级各类资金53.12亿元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多元投入、长效运维”原则。自2019年起累计投入约77.4亿元系统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有1118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96.6%。
(六)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持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一是深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出台东海岸新城莱湾(塔岗围填海)片区税费收入划分方案,明确相关事权支出责任,推动塔岗围片区行政区域归属与税收征管职能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有效发挥财政体制撬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以财政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广东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为风向标,完善涉及8个方面17项指标的区(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形成全市财政管理“一盘棋”新格局。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十八条》等制度文件围绕六大方面制定18条具体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锐意进取、先行先试,率先在广东省试点运用行政裁决程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该项工作获得2022年度中国政府采购奖年度创新奖。四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定《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速增效措施二十条》,全流程打通影响评审速度和质量的难点、堵点,通过财政投资评审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优先,监督并行,增强财政保障和治理能力。一是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逐步打造以“关口前移、维度拓展”为重点,“预算评审+成本效益分析”相结合的事前绩效管理新模式。探索开展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服务等四类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将事前绩效评审嵌入新一轮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首次在制度层面实现财政事前评审与政数局项目审批结果互认。二是“以数辅财”推动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数字财政”建设应用,围绕省财政厅提出的“一平台、两基地、三体系、四目标”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发展,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支撑创新管理,依托制度和技术为预算管理全流程赋能。三是强化财政风险防控。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加强债券项目投后管理,压实项目单位收益上缴还款责任,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四是加强财会监督力度。配合上级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实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重点开展监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总体看,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体现了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受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稳固、中央省留抵退税政策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调整和资源资产盘活空间缩小等因素综合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地方财政运行趋紧,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债务率攀升等财政运行风险日趋加大。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规范、部分单位收入未及时上缴、部分资金因库款紧张未足额拨付、双监控政策执行效果不佳、部分项目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市级土地储备与待开发数目不清、部分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利用效益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债券收益测算不实、总会计编制部分科目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合规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汕头乘势而上、大干快干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研究谋划,靠前发力,上半年推进公共停车泊位收入、砂石出让收入等大额非税收入入库,支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但由于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土地收入进度较慢,全市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制约,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完成全年预算需要继续付出努力。
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以新一轮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为牵引,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市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做出财政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做好重点企业及重点税源分析,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谋划,持续推进政府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机制,定期跟踪常规非税收入情况,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建立土地出让协调机制,因地施策,积极谋划推出市场需求较为活跃的土地,加快土地出让收入进度。二是在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制订印发全市过紧日子贯彻落实措施,带头树立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只减不增的要求,合理配置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资源,缓解财政负担。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和债券项目工程造价,严控项目总投,避免盲目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清理优化非刚性支出政策,严禁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腾出财力集中用于兜牢“三保”支出,坚决不留保障缺口。三是在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上级资金专人对接机制,重点围绕落实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当家、海洋强省建设、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等重点部署,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省补助资金等,放大政府投资带动效应,争取早开工、早见效。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扎实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切实保障重点政策落地落实。四是在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上下功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做大蛋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扎实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身边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领域风险上下功夫。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对区县的运行监控,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及时足额做好债务还本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不进入高风险地区。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推动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化险,稳妥处置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涉众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六是在继续深化财政金融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能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巩固年初预算到位率,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市和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保障。七是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继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让财经纪律“长牙带刺”。同时,切实抓好巡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巡视、审计等指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2024年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动我市财税体制改革,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大干快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汕头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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