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世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汕头市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强化组织收入力度,深化财税协同联动,积极有效盘活大宗资产资源项目,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实现时间进度双过半。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落实积极财政金融政策,放大资金撬动效能,支持实体经济和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亿元,完成预算的50.7%,可比增长9.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亿元,完成预算的47.4%,可比增长8.4%。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增长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亿元,完成预算的40.3%,增长4.0%。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7.0亿元,完成预算的20.9%,增长32.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增长33.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97.2亿元,完成预算的86.0%,增长16.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9亿元,完成预算的76.2%,下降1.3%。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完成预算的21.3%,增长8.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亿元,完成预算的30.3%,下降0.4%。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的51.3%,增长59.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完成预算的18.7%,下降22.0%。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0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增长15.1%;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4亿元,完成预算的51.3%,增长9.2%;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17.5亿元,累计结余171.7亿元。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1亿元,完成预算的61.9%,增长16.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1亿元,完成预算的51.7%,增长10.0%。上半年,市本级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19.0亿元,累计结余163.6亿元。
截至2026年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88.8亿元,一般债务224.8亿元,专项债务1264.0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23.4亿元,一般债务109.8亿元,专项债务513.6亿元。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下达限额内。
上半年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财源结构性压力凸显,全市和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均不及预期,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进度偏低;近年来政府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年度应偿还政府债券本息数额较大;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较大压力,既要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又需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
二、意见建议
(一)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夯实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根基。规范各类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灵活运用政策工具帮助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降本,涵养税源。强化收入分析研判,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和税源变化情况,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加快推进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利用,确保全年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抢抓“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政策窗口期,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积极争取更多优质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项目盘子,多渠道补齐建设资金。优化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加快财政支出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有力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投入保障,统筹支持“六张网”规划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向好发展。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导向,推动区(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镇域经济,增强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和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筑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构建“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财政平稳可持续。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投后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收益归集,多渠道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常态化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强化库款调度管理,提高财政收支统筹平衡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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