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陈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5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及相关决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4亿元[1],完成预算调整的100.6%,可比下降4.0%[2]。其中:税收收入35.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5%,可比增长1.3%;非税收入19.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7%,下降12.2%。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调入资金33.1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4亿元、其他资金调入5.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0.6亿元、上年结余44.1亿元,总收入425.8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9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97.9%,下降2.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84.4亿元(其中:市补助各区支出38.8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各区145.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6.9亿元[3](其中:市补助南澳县支出0.4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南澳县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4.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总支出381.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44.7亿元。
3.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亿元,主要是年终上级结算补助收入增加。结转下年支出增加2.0亿元,主要是年终根据实际调整结转资金规模。
4.市本级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1)2025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1.0亿元已于2025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收回,年终结余为0亿元。
(2)2025年结转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已于2025年第三次预算调整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上2025年底按规定补充的超收及结余0.1亿元,2025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1亿元。
5.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4亿元,比预算数减少0.2亿元,主要是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亿元、公务接待费0.03亿元。
(二)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5%,下降22.3%。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8.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6%,下降18.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6.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0亿元,总收入251.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5%,增长1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3亿元(其中:市补助各区支出1.5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各区5.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其中:市补助南澳县支出0.04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南澳县8.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05.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6亿元、调出资金27.7亿元,总支出239.0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2.5亿元。
3.预计执行数和决算数对比情况。与向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相比,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变动,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决算时市对南澳县的补助支出转列上解支出。
(三)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增长13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总收入1.1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5.3%,增长101.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3亿元、按规定调出资金0.4亿元,总支出0.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0.2亿元。
(四)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4]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4.4%,增长2.5%。主要收入项目是: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78.9%,下降16.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4.7%,增长11.8%;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4.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6%,增长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4.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1%,增长4.2%。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6%,增长10.0%。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6%,增长25.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8%,增长14.6%;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6%,增长7.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1%,增长4.3%。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58.2亿元。
(五)202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中央、省有关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7亿元、政府性基金资金17.1亿元。
2.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4亿元。
3.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9.9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11.2亿元,对各区转移支付使用18.5亿元,补助南澳县转上解支出0.2亿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情况。2025年安排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7亿元、结转1.4亿元,主要为教育收费资金。
5.部门收支决算情况。2025年市本级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亿元、支出17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亿元、支出9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亿元、支出8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4亿元、支出0.4亿元。
(六)2025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1.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25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0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1.7亿元,专项债务1180.4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59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9.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86.3亿元。
2.截至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9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8.8亿元,专项债务1178.1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59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8.6亿元,专项债务485.5亿元。
(七)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情况
1.2025年我市新增债务213.3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79.8亿元、再融资债券33.5亿元,减少23.8亿元,按类型分:一般债务新增24.8亿元,减少7.2亿元;专项债务新增188.5亿元,减少16.6亿元。
2.2025年省发行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179.8亿元(一般债券10.8亿元、专项债券169.0亿元),其中:市本级77.3亿元、各区(县)102.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45.6亿元、社会事业17.4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9.2亿元、农林水利9.9亿元、生态环保9.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5.5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1.4亿元、新型基础设施0.6亿元、其他61.2亿元。
二、2025年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一)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4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570.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9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487.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82.9亿元。
(二)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7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341.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306.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35.0亿元。
(三)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后,总支出1.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0.2亿元。
(四)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决算汇编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6.1亿元,当年结余0.7亿元,2025年末滚存结余167.9亿元。
三、2025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5年,面对复杂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市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稳增长、兴产业、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各项重点工作,财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质效持续提升。
(一)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赋能市场主体稳增长
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全市共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11.0亿元,其中:投入4.1亿元推进“两重”项目,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投入6.9亿元实施“两新”政策,加大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带动消费超45.0亿元,推动工业、交通、教育、能源等八大领域设备更新和数字化转型。用好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机制。全年争取债券额度191.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69亿元,统筹近20亿元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全力保障粤东城际铁路、汕头站改造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更大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全面落实惠企政策。统筹0.6亿元用于重点产业培育、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等,精准赋能经营主体纾困发展。深化“粤财扶助”平台应用,68个涉企项目实现政策申报、审核、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幅提升惠企落地效率。深化政银企协同赋能。截至2025年底,辖内银行机构对96个市级重点项目授信691.0亿元、累计投放贷款215.9亿元;“政银保”产品累计放款52.4亿元,支持小微企业1652家,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拓宽。2025年全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19%,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为企业节约利息成本近4.6亿元。
(二)聚焦重点领域攻坚,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集聚产业发展动能。落实1.3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落实0.7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超5.8亿元保障国际风电创新港、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大健康产业集群建设,投入2.1亿元推进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持续提升产业承载能级。深化财政“补改投”改革试点,落实2.7亿元实施海洋牧场开发、镇村合作、水产示范片区培育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突破瓶颈。不折不扣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科技投入,统筹1.6亿元科学技术项目类经费,重点保障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运营,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为产业升级注入科技动力。全力服务“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统筹5.6亿元支持示范镇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全市“一镇一行”财政金融结对帮扶全覆盖。扎实推进县域功能性国企培育,龙湖区、潮阳区两家县域国企成功获评AA+主体信用评级,实现我市县域国企主体信用评级零的突破。强化重大基础设施财力保障。统筹超22亿元推进汕汕高铁、粤东城际铁路、国道G539线改造等重点交通工程,安排0.9亿元完善“四好农村路”全生命周期管养体系,持续畅通城乡交通网络。立足侨乡区位优势,投入33.6亿元推进滨海临港产业片区、六合产业园等重点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提升。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市十类民生支出完成30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接近八成。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1.8%、5.5%、15.5%,安排14亿元有力推进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支持建设海滨路东延等10条道路、提高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标准等项目。多措并举稳就业。完善稳岗就业政策体系,投入0.9亿元,通过就业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强化对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切实降低生育养育负担。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民办园适龄儿童给予相应减免,惠及6.3万名儿童。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国家基础标准发放育儿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惠及19万婴幼儿。持续提高养老金水平,落实养老金“21连涨”及退休“中人”新办法计发待遇财政保障。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管理能力
深化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财政增长机制,2025年全市“四税收入”增长4.1%,各区(县)财政自给率提升约10个百分点;土地收储权限下放后调动区(县)盘活存量资源积极性,区(县)级土地出让收入占全市比重跃升至60.0%以上,有力推动全市协调发展。增强财政科学管理能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结合轻重缓急、绩效等多维度精准核定支出,推动预算安排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数字监督,入选全省首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试点,依托区块链与数字人民币技术构建双轮驱动监管体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推进事前绩效评审实质性嵌入项目决策过程,市级绩效评价项目金额超10.0亿元,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过紧日子制度,出台负面支出清单,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国内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细化实化举措,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3.7%,“三公”经费下降9.2%。
(五)筑牢财政安全屏障,严守风险底线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动态监测区(县)“三保”情况,按月监测、按旬调度,全年补助下级支出192.9亿元,全市“三保”保障总体平稳。开展支出市级提级审核工作,从当月收入、库款情况等审核区级大额支出必要性,切实优化支出安排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依法举债,落实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全力以赴落实清欠工作,严格资金闭环管理,加强清欠资金调度,做到偿还准确安全、高效拨付。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深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增强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
总体看,2025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平稳,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财源结构韧性不足,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基层财力保障面临多重压力,部分领域历史债务存量包袱较重;二是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尚未健全,债贷联动效能未充分显现,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组合运用不够灵活;三是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融合深度不足,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效仍需持续提升。结合市人大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审计部门揭示的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四、下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靠前发力,有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截至6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9亿元,可比增长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实现198.0亿元,增长2.1%,重点领域支出有力保障,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精准对标“十五五”新目标、新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源,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坚实财力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提质增效,着力稳固财政收支运行基本盘。紧盯年度收入预期,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税长效机制,深化财税数据共享和征管联动,切实提升税源涵养能力。加强常规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颗粒归仓”。着力挖潜增效,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源,强化专项债投后管理,有序推进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切实增强习惯过紧日子的行动自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全力抢抓上级政策红利,精准对接国家、省级政策导向,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项目储备库。
二是强化精准施策,加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十五五”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有效激发内需潜能。主动融入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债贷联动推进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推进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涵养财源的积极性。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统筹配置财政资源。构建科学分类、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全面纳入穿透式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兜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统筹用好各级就业创业补贴与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和普惠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办好年度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五是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财政运行安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财政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科学安排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风险可控。强化源头管控,防止过度承诺和超财力支出。坚持精准发现问题与有效解决问题相结合,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力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及机关单位资产使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全流程的监督。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凝聚合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健全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认真吸纳、系统梳理意见建议,将其转化为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具体政策举措。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针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深挖制度短板,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2026年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和建议,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努力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财政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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