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世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收到市财政局报送的《关于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在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的基础上,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6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共172.8亿元(不含南澳承贷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3亿元,专项债券162.5亿元;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6.1亿元(不含南澳0.6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4亿元,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按规定都需纳入预算管理。综合有关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26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拟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由年初预算的373.7亿元调整为397.2亿元,增加23.5亿元,其中调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0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3.5亿元,收支平衡;拟将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支由年初预算的103.9亿元调整为273.7亿元,增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9.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69.8亿元,收支平衡。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88.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23.4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6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抢抓“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窗口期,深度谋划“能打粮”的优质项目。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质效。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防范专项债券偿还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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