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6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连同相关结算补助收入等按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六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安排情况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2026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74.7亿元[1]。其中:一般债务10.7亿元,专项债务164.0亿元(详见附表3)。按照上级要求,经综合考虑债务风险、项目资金需求、发行债券支出进度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分配债务额度,将额度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
1.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7亿元。一是市本级承贷3.0亿元。主要用于: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办学质量提升项目0.8亿元、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建设项目0.7亿元、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科研实验楼配套工程项目0.2亿元等项目(详见附表4)。二是区(县)承贷7.7亿元。其中:金平区1.1亿元、龙湖区1.0亿元、濠江区1.0亿元、澄海区1.3亿元、潮阳区1.3亿元、潮南区1.6亿元、南澳县0.4亿元(详见附表3)。
2.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64.0亿元。一是市本级承贷69.8亿元。主要用于:粤东城际铁路汕头至潮汕机场段5.9亿元、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站房扩大规模配套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5.4亿元、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汕头段5.2亿元等项目(详见附表5)。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23.3亿元将在下半年结合省工作安排和化债工作情况尽快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上,并按程序办理。二是区(县)承贷94.2亿元。其中:金平区14.2亿元、龙湖区10.6亿元、濠江区10.8亿元、澄海区18.1亿元、潮阳区21.3亿元、潮南区17.7亿元、南澳县1.5亿元(详见附表3)。
(二)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情况
2026年,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6.6亿元,包含再融资一般债券8.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8亿元,按规定用于偿还2026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其中:市本级9.7亿元、金平区0.9亿元、龙湖区0.3亿元、濠江区1.4亿元、澄海区0.9亿元、潮阳区2.1亿元、潮南区0.7亿元、南澳县0.6亿元(详见附表6)。
(三)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省下达额度(不含南澳),市本级将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2.5亿元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根据省下达额度(不含南澳),市本级将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4亿元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二、部分预算项目调整情况
(一)收回市本级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情况。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已通过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安排,本次预算调整拟收回预算安排的2.6亿元。
(二)重新安排项目情况。根据今年以来有关项目急需支出情况,拟将收回的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2.6亿元调整安排至以下项目:2022年绩效纳入缴费基数后补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1.0亿元、财政综合大楼历史租金项目资金0.9亿元、市级人才补助资金0.6亿元、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0.1亿元(详见附表7)。
(三)其他项目调整情况。2026年部分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相关要素,包括:汕头市潮南区“百千万工程”工作经费300万元资金来源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南区污水处理濠江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50万元调整为城市管理经费,资金来源由政府性基金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等(详见附表8)。
(四)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考核奖励资金调整情况。省下达我市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考核奖励资金1.1亿元,实行项目制管理,按要求统筹用于当地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2025年,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资金支出0.03亿元,汕头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出0.02亿元。结合我市2025年项目实施情况,拟调整市本级剩余项目资金1.05亿元,主要用于注入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资本金1亿元和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资金0.05亿元(详见附表9)。
三、本级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本次预算调整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0亿元(不含南澳),增加调入资金2.6亿元,增加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相应增加本级支出5.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8亿元。综上,总收支增加23.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年初预算的373.7亿元调整为397.2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本次预算调整增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9.8亿元(不含南澳),相应增加本级支出65.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8亿元、调出资金2.6亿元。综上,总收支增加169.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从年初预算的103.9亿元调整为273.7亿元,收支平衡。
四、其他相关报告事项
(一)2026年汕头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88.8亿元(一般债务224.8亿元、专项债务1264.0亿元),其中:市本级623.4亿元(一般债务109.8亿元、专项债务513.6亿元),各区(县)865.4亿元(一般债务115.0亿元、专项债务750.4亿元)。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76.8亿元(2025年限额1402.1亿元、2026年全年新增债务限额174.7亿元),其中:市本级668.1亿元,各区(县)908.7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2.新增债券发行情况。截至6月底,省已发行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共计90.6亿元(一般债券5.5亿元、专项债券85.1亿元),其中:市本级28.6亿元(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27.1亿元),各区(县)62.0亿元(一般债券4.0亿元、专项债券58.0亿元)。剩余待发行额度按省工作安排滚动发行。

3.我市偿债资金来源。根据规定,一般债券项目为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专项债券项目为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调度项目运营收入、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补助资金、统筹项目单位其他资金等多渠道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上缴财政后,由财政统一偿还。
(二)2026年市级“三保”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
1.2026年市级“三保”预算编制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对照省统一的“三保”保障清单编制市级“三保”支出预算,经汇总,2026年市级“三保”预算编制数合计61.0亿元,其中:“保民生”5.5亿元,“保工资”53.1亿元,“保运转”2.4亿元。
2.2026年市本级“三保”预算调整情况。2026年以来,因增人增资、年中新增下达等因素,市本级“三保”预算数调增0.3亿元,调增后2026年市本级“三保”预算数合计61.3亿元,其中:“保民生”5.7亿元、“保工资”53.2亿元、“保运转”2.4亿元。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有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多措并举培植财源,依法依规强化征管。锚定全年预算收入目标,持续强化税源培植与挖潜,充分发挥跨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作用,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积极拓展多元化增收渠道,有序盘活各类政府、国有企业资源资产,推动实现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的良性循环;把握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推动更多契合我市发展需要、牵引作用强、真正“能打粮”的优质项目纳入上级重点规划。
(二)聚焦重点提质增效,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深化财政科学管理,时刻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将有限资金集中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三保”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顺序,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强化支出执行动态监测,实时研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管好用好新增债券,统筹发展与风险防控。紧扣省、市重点工作部署,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对项目合规性、成熟度和融资平衡方案的审核把关,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在建、续发项目资金需求。强化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多渠道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加快资产形成与盘活利用。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利用有限债务资源努力兼顾实现多重政策目标,支持财政平稳运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严防相关领域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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