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9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1 00:00
来源:
吴燕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协调解决达濠中心市场综合楼遗留问题的议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对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濠江区达濠中心市场位于濠江区海旁路西南,沿江大道东北,地处达濠区主要交通要道和居民密集住宅区中间,是达濠本地16万人口日常生活主要购物点,为解决濠江区人民的菜篮子、方便群众的日常生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市场分为东场和西场两部分,两面场相邻。西场为六层综合楼,一层为肉菜市场(面积2074.26m2)、二层为小商品市场(面积为2185.22m2)、三至六层为商品房,整个市场现有住户96户,经营户280户。现就市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心市场的演变过程及产权情况
1987年,原达濠区委区政府为落实区人大议案,在海旁路南侧专门划拨土地共3285平方米作为市场建设用地,场地的使用权归属区工商局[汕达府函(1987)18号]。在区委区政府的主持下,由区房地产公司承建。1989年初竣工后,由达濠区房地产公司将综合楼的一层和二层以每平方米360元的价格卖给原达濠区工商局,分别作为肉菜市场和小商品商场。市场的一层、二层产权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东场虽未办理产权证,但在物业移交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使用。
1990年5月,中心市场西场二楼小商品市场发生严重火灾,经加固维修,业户正常经营居住,但在95年开始出现部分建筑结构及梁口出现裂缝及砼爆裂脱落现象,2002年9月,经房屋质量鉴定所进行质量检测,确定为危房,建议拆除重建。市场发生火灾至物业移交,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在加固维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投入了200多万元的资金。
2002年8月,根据国务院、省府、汕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文件精神,按照“先移交,后核实”的原则,在各级地方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完成原达濠区市场物业的整体移交工作,将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及经营、服务人员一并移交给濠江区经贸局。
二、市场部分铺间长租的有关情况
关于达濠中心市场租金收取使用以及部分铺间长租的问题,经了解,1996年至1998年期间,由于中心市场的建设布局不够合理以及排污系统的堵塞等客观原因,使市场的铺位出租率低,占道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场的经营状况,造成周边的交通拥挤和卫生问题,影响了市容市貌。中心市场在群众和经营户中一度有“空心市场”之说,也产生了一些怨言。当地政府和市工商局领导曾对市场的情况予以严肃的批评。对此,当时的达濠工商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决心下足力气从根本上改变中心市场的落后面貌。由于市场改建的资金缺口较大,一时又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加上市场的改建工作迫在眉睫,无法延缓,经原分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市场铺位上采取长租的方式,将收取的租金作为改建工作补充资金,共长租铺位20个,出租期限按6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和20年期等,共收取长租租金1866639元。对于这些长租租金,原达濠区工商局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铺设中心市场的老场和新场之间的通道(目前为鱼丸街),面积约为560平方米,建设费用约为13.8万元;二是改造中心市场摊档350个;三是系统改造市场的照明用电(第二项、第三项改造费用合计约为71.3万元);四是清通改造市场下水道等排污系统,改造费用约为20.6万元(上述四项改建支出合计约为106万元)。五是将长租租金余下部分用于补贴市场日常管理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据统计,原达濠区工商局在96年至2001年期间共收取中心市场物业租金约273.4万元(不包括长租租金),而这段期间中心市场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合计约需426万元(当时市场人员共74人,按每人每月平均800元计算),因此将长租租金80万元补贴市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三、有关达濠中心市场拆迁重建问题
达濠中心市场在1990年5月25日不幸发生了严重火灾。火灾后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我局曾多次拨款作为原达濠区政府统筹维修加固的资金,对中心市场进行多次维修加固。达濠分局还自筹资金多次对市场、商住楼的下水道、化粪池、落水管及二楼天面板裂纹进行修补。去年经市质检部门勘验后,中心市场被定为危楼,濠江区工商局立即指派濠江工商所配合物业站加强值班、巡逻,并根据濠江区委、区政府[2003]27号文的精神及领导布置,区工商局立即成立相应的15人抢险队、10人的动迁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迁等有关工作。
为妥善解决达濠中心市场综合楼有关问题,我局认为:
1、濠江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易地搭建临时肉菜品市场的意见有利于解决濠城片区近10万群众上市难问题。该临时肉菜品市场的地点设置建议应由濠江区人民政府设定、规划、组织、建设。关于代表提出的要求市政府协调工商部门共同解决市场重建资金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市场办管脱钩的有关政策,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全额由省财政拨付,从政策上和现实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无法在资金方面支持市场建设。
2、关于原濠江区工商分局对市场一层和二层部分商铺出售或出租,目前尚有一部分租期未到,必须退租问题。我们认为原收取的租金已投入市场修缮及安全设施建设、市场摊位的修建以及支付原市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而达濠中心市场在2002年8月已经移交当地物业部门,债权债务也同时一并移交,经营单位的租赁问题是市场物业管理的一个正常工作,退租问题应由所在地物业部分研究解决。
对于达濠中心市场拆迁重建工作,市工商部门将依据职能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对市场一层和二层商铺经营者搬迁问题,工商部门将认真发挥职能作用,责无旁贷地协助当地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感谢你们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各项社会、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