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6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1 00:00
来源:
叶陈群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第16号),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办理情况报告,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作出相应决议。现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农村城镇建设工委的初审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对该议案办理的情况报告送给你们。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我们。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4年9月1日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
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
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
(第16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2004年8月24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指出,外砂、新溪两镇是根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确定的城市向东推进的发展战略,作为我市未来的城市发展区域。在2003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时两镇纳入了中心城区。因此,做好外砂、新溪两镇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既是两镇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同时,对促进我市在城市化进程中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外砂、新溪两镇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基础测绘和规划设计所需经费的投入力度,争取提前在2005年底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会议强调,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适当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同时要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衔接;在编制外砂、新溪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基础设施规划时,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两镇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既考虑该区域目前存在的不足,也须考虑与原中心城区的衔接整合。规划要具有前瞻性和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
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的初审报告
(2004年8月24日)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晓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龙湖区代表团叶陈群等15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第16号)。经大会主席团决定,该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决定,由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该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为办好这个议案,我委在8月上旬收到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后,召开了提出该议案的部分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龙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委经过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基本看法
根据2003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 — 2020)》,外砂、新溪两镇是我市未来的城市发展区域。2003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时,两镇纳入中心城区。因此,做好外砂、新溪两镇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既是两镇自身发展的当务之急,同时,对促进我市在城市化进程中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在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中,指出了外砂、新溪两镇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两镇规划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明确规划编制任务要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具体分两个阶段(2004 年至2005年底,2005年至2006年底)实施,分别完成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共安排规划经费1210 万元。我们认为,市政府对议案的办理是重视的,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该区域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对两镇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做了比较全面的调查,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是可行的。结合提议案代表的意见,我们建议本次常委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二、意见和建议
1、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有关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在200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 — 2020)>的决议》和2003年5月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都强调要抓紧。目前,外砂、新溪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为适应两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基础测绘和规划设计所需经费的投入力度,争取在2005年底完成外砂、新溪两镇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在编制外砂、新溪两镇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的同时,要尽快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使两者之间协调衔接,在编制规划时,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适当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
3、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外砂、新溪两镇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做好分区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基础设施规划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对道路交通设施、给排水管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要适度超前。
4、外砂、新溪两镇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要与原中心城区衔接整合。建议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时,在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道路交通设施,特别是两镇与原中心城区连接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
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4年8月24日)
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刘执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议案第16号),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议案的办理。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根据议案要求,紧密结合外砂、新溪两镇(下称“新东区”)的实际,认真开展调研,拟订议案办理草案,在征求龙湖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经修改完善,形成办理方案。
一、新东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情况
(一)城市规划情况及存在问题
外砂、新溪两镇位于汕头市主城区东部,东临外砂河,西接新津河,南濒南海,片区面积约为57.3平方公里,人口13.25万人。现状为村镇自然发展形态,农田面积大,中北部为汕头外砂机场。2003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该片区由原澄海市管辖划归龙湖区管辖。
1、历次城镇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外砂、新溪两镇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进行了第一轮的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由于缺乏专业部门的指导,规划编制缺乏深度,对城镇建设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随着1990年《城市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出台,两镇于1992年至1993年间重新编制了城镇总体规划,初步确定城镇规划建设总体格局。近十年来,两镇基本上按照该规划实施建设。但由于公共市政设施投资量大,地方财政较为薄弱等原因,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进程缓慢,目前仍处于大型村落集镇向城镇转变的阶段,城镇化水平较低,同规划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2、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新东区角色转变的要求。
2001年,为进一步巩固与提升汕头市作为粤东中心城市的地位,充分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职能作用,市委、市政府针对我市原市区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的实际(原市区面积311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82平方公里,农用地220多平方公里),将城市空间扩展的希望寄予海岸线长、土地资源较具调整利用条件、投资门槛相对较低的新东区,提出了城市东扩、开发新东区的发展战略,并在修编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中贯彻落实,成果于2003年5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
根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新东区定位为我市未来10-20年的城市发展重点区域,是集现代工业生产、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于一体的滨海园林式新城区。其中新溪组团作为我市“一主四次”的多中心结构模式中的重要城市次中心之一。同时,总体规划根据新东区功能的定位,对该片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安排,重点加强新东区与汕头原市区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的衔接。
3、行政区划调整对新东区的定位。
2004年,市政府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为加快我市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决定开展编制《汕头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制订新的城市发展战略,以进一步明确区划调整后汕头市的城市空间形态发展模式、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求。新的城市发展战略将赋予新东区作为新的城市中心的地位与职能。目前,概念规划已完成成果编制,将于8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与此同时,位于新东区的城市东部综合经济带,也正加紧开展专项规划的前期工作,按照堤路结合、统筹规划的要求,已初步形成对该片区沿海地带的堤防设施、市政道路、产业布局以及绿化景观的规划构想。
4、新东区规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编制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新东区的分区规划。然而,由于我市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在去年初获国务院批准时,适逢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为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新版城市总体规划需通过编制《汕头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作出相应的调整,故使新东区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目前未能开展。
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具备1 : 5000及1 : 1000的地形图。目前,我市新东区的地形图资料仅有1 : 10000的航测图,无法满足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及存在问题
2000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外砂、新溪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在加强外砂、新溪两镇的土地宏观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中心城区的东扩,新东区在新城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提升和职能分工的调整,致使目前外砂、新溪两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难于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问题如下:
1、耕地保有量指标偏大
根据外砂、新溪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要求,至2010年,外砂镇、新溪镇的耕地保有量分别为15279亩和17784亩。而2004年土地更新调查的资料显示,目前两镇的实际耕地存量与目标保有量存在较大差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农田保护区面积比实际偏大。
2、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偏小
根据外砂、新溪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要求,2000年至2010年,外砂镇、新溪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为1551.2亩和1550.3亩,总共为3101.5亩,约为2.06平方公里。而新版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该片区至202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23.4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已建成村镇面积),建设用地控制与新东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严重不相适应,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3、用地布局分散
目前,外砂、新溪两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受原镇级规划标准的限制,致使用地布局存在着空间狭小、分布零散的缺陷。同时由于该片区用地布局相对独立,与市区主城区的规划建设缺乏必要的衔接配套,难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
二、加快新东区规划建设的工作思路与计划措施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加快外砂、新溪两镇作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非常及时和必要,符合我市提出的城市向东扩展的战略要求,对于加快新东区的城市化进程,促进汕头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区域综合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市政府领导对办理好议案非常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建设经济强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要求,制定了加快新东区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新东区的规划编制任务,为新东区的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
(一)工作思路
1、规划建设好新东区是我市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
根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新东区是城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区域。特别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东区承担了更加重要的城市职能。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片区规划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市实现“把汕头建设成为国家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粤东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以及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的实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高度,将加快新东区规划编制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民心工程”,纳入议事日程。
2、依法求实,科学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规划编制规范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互相衔接配套。因此,在编制新东区各层次规划的同时,必须同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并切实做好两者之间的协调衔接,以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精心组织,切实推进新东区各层次规划的编制。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城市东部经济带专项规划和即将开展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直接关系到新东区规划在宏观上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中观上的布局安排。因此,必须精心规划,准确定位,科学安排,将新城市东扩发展的战略要求落实到以上规划之中,为新东区各层次规划的科学编制提供依据。同时,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扎实编制好新东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外砂省级中心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城乡发展。
4、创新投资机制,积极推进新东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新东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片区的投资建设活动。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新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成外砂桥闸重建工程的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该片区主要交通干道金鸿公路等项目的建设。近期,市政府正着力开展东部经济带规划论证工作,争取尽快启动该片区沿海堤防和市政大道的规划建设。
根据城市规划和新东区规划建设实际,通过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BOT、TOT以及抵押贷款、补助、贴息等方式筹措资金,有重点有计划地选择一批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多形式、多渠道加快推进新东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新东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和龙湖区政府及新溪、外砂镇政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办理方案的组织实施。
根据办理方案的要求和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推进议案的办理落实。
2、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争取国土资源部尽快对我市2003土地更新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认,并以此作为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组织开展我市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围绕我市城市东扩发展的战略要求,调整优化新东区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协调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二是组织开展对新东区基础地形图的测绘,尽快绘制出新东区1:5000和1:1000的地形图,为新东区各层次规划的编制提供必备的基础技术支撑。
三是根据汕头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新东区城市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东区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通过上述各层次规划的编制,将新东区纳入中心城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使之成为我市未来10-20年的城市发展重点区域,成为集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于一体的滨海园林式新城。
四是根据新东区各层次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新东区道路交通、供电、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与原中心城区的整合与衔接,强化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实。
严格审核规划编制经费计划 。将新东区规划经费纳入市年度财政计划,专款专用,保障规划编制的顺利开展;拓宽投融资渠道。在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建设非营利性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运用城市经营的理念,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制定计划,分段实施。
(1)分区规划阶段(2004年至2005年底)。
A、基础测绘工作安排在2004年,任务是完成新东区1:5000地形资料,以供分区规划编制使用。经费预算为40万元。
B、规划设计工作安排在2005年,任务是完成新东区分区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经费预算为170万元。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2005年至2006年底)。
按照先后缓急、先主后次、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安排:
A、基础测绘工作安排在2005年,任务是完成新东区1:1000地形资料,以供详细规划使用。经费安排400万元。
B、规划设计工作安排在2005年至2006年,任务是完成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费安排600万元。
(3)在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同时,将新东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心城区各相应专项规划,统一编制落实;根据新东区功能定位和规划建设要求,有重点有计划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前因新东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存在不确定因素,故其规划经费尚未能做出具体测算。
新东区规划编制总经费为1210万元(不包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年)。争取国土资源部将我市列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试点城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法按实核减新东区耕地保有量的责任目标,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满足片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同时,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的互动和衔接,增强两个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