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3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2 00:00
来源:
谢丽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桑浦山旅游景区配备旅游观光用的人力三轮车队伍的建议》(原议案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旅游事业的热情关注,以及对市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二、您所提的建议是一个好的设想,但就桑浦山的现状分析,尚不具有专门配备旅游观光用的人力三轮车队伍的条件,理由如下:
1、桑浦山景区是由汕头大学、七日红公园、北回归线标志塔、大自然农园、翁公书院、龙泉禅寺等分散景点捆绑而成的松散型旅游区,区内各景点分属市直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管理或由私人投资经营管理,整个景区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没有明确的景区范围,没有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旅游区。因此,无法由桑浦山景区的管理机构来统一配备人力三轮车队。
2、由于桑浦山景区没有管理机构,如要设立旅游观光人力三轮车队,则必需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即在社会上成立专门的人力三轮车企业,专门从事桑浦山景区旅游观光经营。但人力三轮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没有交通工具的散客,就目前桑浦山景区的客源市场分析,现有的散客客源并不足以支撑类似企业的经营。而且桑浦山景区没有明确的范围,经营企业也难以确定旅游观光人力三轮车的活动区域,从而在管理上存在较大难度。
3、桑浦山景区各景点相对分散且多位于山上,从旅游安全的角度出发,旅游观光人力三轮车不便直接到达山上各景点,更多地只是作为大学路上联系各景点的普通交通工具,因而失去了其观光游览的功能,无法体现其特色,只能发挥与普通交通工具一样的功能。
三、桑浦山景区并不缺乏联系各景点的交通工具,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交通秩序混乱,只要对非法营运的交通车辆进行大力整治,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就能为到桑浦山景区旅游的游客提供周到安全的旅游交通服务。
汕头市旅游局
200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