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22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1 00:00
来源:
杨时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续建金新北路(珠峰路至乐山路段)([城建环保类]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尽快续建金新北路(珠峰路至乐山路段)市政工程,接通已建成的金新北路(华山路至珠峰路段),对于解决周边片区群众的“行路难”问题,改善周边的交通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片区的开发和加快城市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该路段的建设,我们已作了前期的摸查调研工作,编制了项目建议书,申报项目立项,拟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范围。考虑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时间和利息的投入,金平区政府要求该道路由周边开发单位中信汕头公司先行投资建设,以便尽早开工建设。目前市政府已批准金平区政府的要求,先由中信汕头公司先行投资建设,并由金平区政府组织实施,预计近期可开工建设。
汕头市建设局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