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32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2 00:00
来源:
杨时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市区行人密集的十字路口设置人行天桥”的建议,提得好,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在此,我们向人大代表一直以来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下面,就议案中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现有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通行时间进行重新测定和调整的问题
市区交通信号灯的红绿灯时间、箭头灯时间和车道时间都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个路口具体交通流量精心设计的,并且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各个路口交通情况的变化。但是由于汕头市一直没有建立计算机连控的交通自动化指挥中心,目前的交通信号灯都是半自动化设备,功能受到限制,无法及时与合理的对各路口车流进行自动化测定与转换,使车辆更为有序的行驶。
二、关于在行人及自行车比较密集的路口建设人行天桥的问题
在行人和非机动车密集的道路叉路口建设人行天桥是缓解路口交通拥堵的一种有效措施。有关职能部门若能考虑该建议,在部分路口增设人行天桥,对疏导路口交通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具有积极作用。
三、关于在部分路口增设红绿灯的问题
在交通流复杂的平交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是解决路口交通秩序混乱、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当前随着我市机动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交通流不断增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压力很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基础保障必须适应交通需求的增长加快建设步伐。但近年来,受我市财政支出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我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专项投入明显不足,尽管我们对一些交通信号灯等安全设施的建设作出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但是,由于资金不到位而无法实施。如2002年我们上报年度交通设施计划 专项经费947.5万元,上级仅拨给250万元;2003年我们上报交通设施计划专项经费829.72万元,到位的专项拨款仅有200万元,除去当年度交通信号灯等电费约36万元、交通设施维修维护费约87万元以及设置中山汕樟、潮汕光华、泰山长平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维修翻新市区交通隔离护栏投入约76.5万元外,已没有剩余资金可按计划进行交通设施的改造、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我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利用有限资金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将积极报请上级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增加和落实专项拨款,分期分批在市区达到设置条件但尚未设置的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如资金到位,则提案中提到的金园龙眼交叉路口、汕樟华坞交叉路口等将可按计划进行设置。
汕头市公安局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