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35号议案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3-22 00:00
来源:
陈树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确立“汕头市侨乡文化景区”项目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所提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我市旅游事业、侨务事业的热情关注,以及对市旅游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二、你们在议案中指出:“汕头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历史悠久,华侨文化历史遗迹众多,澄海更是集中了其中的精华,如樟林古港、新兴街是潮汕地区移民移居海外和中外贸易运输的重要集散地和港口,其现存的古港码头、货栈、妈祖宫等侨史遗迹在中国华侨历史上也是不可多得,具有重要的意义,樟林还有我国著名归侨作家、散文大师秦牧的故居;……这些具有浓郁的侨乡特色的人文景观,是中华历史文化的重要部分,也是华侨回乡寻根访祖的现实教材。”因此,你们建议以澄海东里、樟林的侨乡、侨史遗迹为中心,确立“汕头市侨乡文化景区”项目,设立专门领导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强建设力度。我局认为,你们的这一建议提得非常好,对保护侨乡文物,凝聚侨心,加快汕头旅游事业发展,促进我市的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这几年来,我局和澄海区旅游局也一直在筹划做这件事(我们称之为“红头船旅游区”),在编制《汕头市旅游发展规划(2000—2020年)》时,我们曾多次与中山大学规划课题组一起,到澄海东里、樟林等侨乡实地考察调研,并在后来编制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评审通过的《汕头市旅游发展规划(2001—2020年)》(p8、10、11页)中,对这些资源作了具体、细致的分析,在对汕头旅游资源评价分级时,把樟林古港、郑王故里等具有浓郁侨乡特色的人文景观资源评价为一类旅游资源(即汕头旅游资源中最有价值的资源)。根据这些分析评价,我们在该《规划》中分别做了有关澄海东里、樟林等侨乡历史文化景观的“旅游资源保护规划”(p39)、“旅游地域系统规划”(p40)、“旅游开发布局规划”(p46、52-53)、“旅游文化开发规划”(p57)等子规划,专门章节策划、论述,并将开发“红头船旅游区”列入“分期规划要点”之重点项目。原澄海市政府评审通过的《澄海市旅游发展规划》也明确将侨文化旅游作为澄海旅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其发展目标。2002年初,我局又与市建设局一起,编制了《澄海市樟林古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概念)规划》,并与澄海旅游局的同志一起,再次考察了澄海东里、樟林等侨乡资源,提出先规划和保护,后开发的思路。
经实地考察,深入调研,我们也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开发这一区域旅游资源的难度。由于乡村的建设没有很好规划,目前已有很多很有价值的侨乡历史文化景观受到破坏,很多景观被完全不同风格的新景观所分割,新兴街的古河道淤塞,整治起来难度很大,且投入的资金会很多,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据估算,要使该景区能较成规模,对外有吸引力,约需投入至少数千万元以上,鉴于目前我市的社会经济状况(财力等限制)及其他条件尚不太成熟,以及投入后经济效益预期值不够理想,因而难以招商等情况,我局认为,目前的重点,是在未能开发之前,先做好此一宝贵资源的保护工作,最好仿照市保护“小公园”历史文化街区的做法,由人大代表提议,澄海区人大(或市人大)审议,将澄海东里、樟林等确定为侨乡历史文化街区予以保护和管理,在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等,并由有关规划部门编制<澄海东里、樟林侨乡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在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如何开发。
汕头市旅游局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