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20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5-08-22 00:00
来源:
李小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协调礐石大桥公司付还长期拖欠红旗、红光居委征地款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大桥建设中,我司先后向礐石街道及红旗、红光居民区征用了585.072亩土地,征地款合计5967.4141万元(含被征地单位应向国土部门缴纳的有关税费约660万元(准确数额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按征地协议,有关税费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纳)。同时,由于大桥建设影响上述二居民区原有排水系统,经双方协商由我司补助水利修建款565.9092万元。在建设过程,由于资金短缺,我司仅支付了部分征地款和水利补助款。大桥建成通车后,由于前几年的收费全部用于偿还外方的固定回报;2002年6月大桥有限公司从市建行贷款9亿元偿还外方投资款等,按贷款协议约定,从2002年7月至2020年6月大桥收费又必须用于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司至今没有从大桥有限公司分配到路桥费收入。因此,一直没有资金可继续偿还包括征地款、工程款等大桥建设欠款。
礐石大桥是我市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几年来,我司对大桥建设欠下的约18亿元巨额债务,特别是近3亿元施工欠款、材料欠款、征地欠款等,多次向市政府、市交通局汇报。市政府、市交通局也曾召集我司及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一些处置意见,但一直都无办法落实。因此,只能靠政府在每年春节、中秋安排部分资金支付施工欠款、材料欠款、征地欠款等,其中主要是偿还征地欠款(近几年每个节日约安排50~60万元,今年春节安排100万元)。至目前,征地款已支付4339.78万元,尚拖欠1627.64万元(其中包括应向国土不能缴纳的有关税费约660万元);水利补助款已支付168万元,尚欠397.9092万元。
由于礐石大桥征地款、水利补助款拖欠时间长,矛盾尖锐,几年来礐石街道及红旗、红光村一直不断催讨,我司感到压力很大。今年我市路桥收费实行年票制后,还债资金将由市路桥处安排分配。根据初步分配方案,近期内要偿还征地款也很难。因此在研究大桥债务(包括征地欠款)的偿还问题中,我司提出了向建行增加贷款3.5亿元,用于偿还征地、工程等欠款的方案,目前我司正在抓紧与建行商谈,但最后能否谈妥尚无把握。因此,为尽快解决大桥征地欠款问题,我司已多次恳请市政府先从其它渠道筹措资金,协调拟定有关还款计划,让两村理解、接受。对于其中涉及应缴征地税费问题,也望一并协调解决。
汕头市礐石大桥建设总公司
200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