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21、23、24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6-08-28 00:00
来源:
李文德、李婵清、陈月笙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议案》(第21号)、《扶持我市出租车行业和拓展公交事业,改善目前我市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3号)、《关于加快市区公交路线指南设施建设的议案》(第24号)等3件议案合并为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1件,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办理情况报告,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作出相应决议。现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对该议案办理的情况报告送给你们。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告知。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8月24日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2006年8月23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指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既是事关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需求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和矛盾日益凸现,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因此,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具有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步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步解决,做到城区道路在规划、建设、管理上一体化;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资金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要相对集中部分资金,优先安排花钱较少、见效快的项目;要加大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整合和优化执法队伍资源,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不断强化综合整治力度,保证管理和执法到位,提高执法效率;要采取扶持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应城市发展和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要加大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公共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交通畅通和安全,营造改善公共交通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继续争取将海湾大桥纳入“年票制”的范围,从根本上减轻老市区道路交通的压力。
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初审报告
2006年8月23日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木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金平区代表团李文德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议案》(第21号),李婵清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扶持我市出租车行业和拓展公交事业,改善目前我市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3号),陈月笙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市区公交路线指南设施建设的议案》(第24号)。大会主席团决定将此3件议案合并为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1件,交由市政府办理,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决定,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督办该议案并提出初审意见。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认真督办此项议案,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召开了提出议案的部分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对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基本看法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既是事关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需求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和矛盾日益凸现,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因此,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具有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市政府重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逐步解决好交通畅通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认真抓好、抓落实。在市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05年至2006年,市财政共安排预算内、外资金1281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2003年以来,市政府共投入资金15650万元,完成了一批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项目,缓解了部分道路交通阻塞问题。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已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16亿元,并计划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54亿元,用于市政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工程。组织开展多项交通专项整治,仅今年上半年,市运管中心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11494宗,市交警部门共查扣违法营运后三轮摩托车2649辆。近年来累计查扣13479辆,组织公开销毁活动18场次,遏制了后三轮摩托车在中心城区泛滥的势头。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和近几年经济发展、机动车急剧增加等因素,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已出现时段性、节点性拥挤、堵塞、秩序混乱等问题。为此,市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措施,即加快一批市政道路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适度发展出租车行业;加强城市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的问题;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合理安排警力,尽最大限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时段性、节点性拥堵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有利于改善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我们认为,市政府对议案的办理是重视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符合我市实际,基本可行。结合提议案部分代表的意见,我们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二、意见和建议
1、要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步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步解决,做到城区道路在规划、建设、管理上一体化。
2、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资金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要分别轻重缓急,相对集中资金,优先安排花钱较少、见效快的项目,以取信于民。
3、要加大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综合整治力度,保证管理和执法到位,持之以恒。要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执法队伍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4、要采取扶持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应城市发展和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同时,加强对公交行业的管理,完善线路和站牌标识,以方便群众乘车。
5、要加大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公共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交通畅通和安全,营造改善公共交通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6、要继续争取将海湾大桥纳入“年票制”的范围,更好地发挥“年票制”的效应,并从根本上减轻老市区道路交通的压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6年8月23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应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市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由原第21、23、24号三个议案合并),列为大会第4号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领导对这一议案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4月上旬和下旬,市政府黄志光市长两次带领罗仰鹏、黄奕锋常务副市长、苏耀光副市长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现场察看了中心城区部分市政道路建设及道路交通情况,针对改善中心城区交通问题召开会议,决定了有关事项,解决了有关问题,形成了市政府〔2006〕34、45号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进一步汇集各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以下办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把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步解决好交通畅通的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作为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认真抓好、抓落实。
(一)加快道路建设和改造。2003年以来,市政府共投入资金15650万元,完成黄河路东延至泰山路市政道路工程、韩江路(黄山路—泰山路)道路工程、淮河路(嵩山路—庐山路)临时道路工程、时代广场临时停车场、中山西路(民族路—福平路)道路工程、福平路(中山西路—韩堤路)道路工程、嵩山北路北段(松江路—龙江路)道路工程、港后路(加油站—东厦路)道路改造工程、华山路(黄河路—东厦路)道路工程、石大桥北引道下临时道路工程、华山路(金园教师公寓—汕樟路)、金新路(华山路—北一路)、天山路(金新路—浮西乡东侧)等十三个项目,解决了有关片区的交通环境,缓解了部分道路交通阻塞问题。针对中心城区的北延,及时建设天山北路临时道路,解决了广厦新城、东厦北路等新片区的交通问题;对华山东厦路口等3个路口实行渠化改造,有效分流交通,改善局部交通环境;配合老城区的改造,对万安花园周边道路进行改造;配合“年票制”的实行,投入600万元,完成升平路、商平路、杉排路、西堤路、永平路、至平路、永泰路、外马路等路段的下水道、路面改造工作;完成光华路、嵩山路、中山东路等重要路段维修改造工程;突出重点,解决长平路的“水浸街”改造、新岐路道路改造、中山东路和韩江路过沟桥两侧道路沉降问题、中山路与金新路交叉口圆岛的“瘦身”改造等问题,以及南滨路10号闸抢险维修加固工程、海滨路东段吊桥维修等严重影响交通畅通路段拓宽改造问题。2003年至2006年,市政府还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16亿元,用于嵩山路(汕樟路—松江路)、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建设。
(二)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2005年至2006年两年,市财政共安排预算内、外资金1281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加交通管理专用设备。公安交警部门完成部分主干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升级及改造,使主次干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基本齐全有效;新建、改造中心城区灯控路口“电子眼”,加快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监摄设备更新应用步伐;应用“绿波带”技术加快交通疏导;应用移动式交通信号灯解决未设置交通信号灯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配备测速装置、GPS卫星定位及推广计算机网络等新型科技装备和设备,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对部分条件许可的路段实行单向行驶或禁止机动车行驶等措施,形成局部环流交通,分流车辆和行人通行,努力改善局部交通拥堵问题。
(三)组织开展多项交通专项整治。近年来,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治理机动车乱停放、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及校车秩序整治;打击无牌证、假牌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强中心城区主干道和停车站、场的监控,查处无牌证、假牌证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开展对客运车辆、拖拉机、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治,清理取缔蓝牌车、面包车、货车、二轮摩托车和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及非法站点、票点;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和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动用多警种全方位出击,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证后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整治。上半年,市运管中心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11494宗,市交警部门共查扣违法营运后三轮摩托车2649辆。近年来累计查扣13479辆,组织公开销毁活动18场次,对查扣的9933辆后三轮摩托车进行销毁并公开报道,较好地遏制了后三轮摩托车在中心城区泛滥的势头。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年来,中心城区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了预防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和议事日程。公安交警、安监、公路等部门加强对事故黑点的排查和治理,列为省级督办点的两个事故黑点已完成一个黑点的治理工作。
但是,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以及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急剧增加等因素,目前中心城区的交通存在以下亟需解决的问题:城市交通需求与道路建设不相适应,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络未能按规划逐步形成完整体系;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仍不尽如人意;市区停车场所等设施严重不足;城市公交发展相对滞后,分流城市交通的能力相对较低;人力三轮车、板车以及后三轮摩托车等落后车辆挤占道路空间,占路经营、占道为市的情况虽经整治但不时死灰复燃。上述问题,给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压力。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出现时段性、节点性拥挤、堵塞等等问题,矛盾日益凸现。
二、八项主要措施
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市政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步伐,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尽快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能够得到较大的改善。一方面将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加大投入的原则,努力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设施;另一方面将加大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管理力度,加大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公共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交通畅通与安全。对于道路的建设、管理和重点路段的整治,我们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好影响当前交通畅通的具体问题,着手于见效快、花钱少、实施易的项目,上马一项,见效一项,致力于“治标”,又从根本上考虑长远的规划问题,致力于“治本”,力争逐步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2006年34号、45号工作会议纪要,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加快一批市政道路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一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中山东路东段将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按双向8车道,中间4~5米绿化带,全面进行拓宽、改造、升级,今年底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明年动工;海滨路中段的拓宽改造正在抓紧施工图设计,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明年动工;海滨路西延工程已于4月开始动迁;金砂路全段改造将抓紧前期工作。二是抓紧须续建的500米以内连接路段的建设,按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解决500米以上连接路段的续建。抓紧利安路(中山路—外马路)道路工程、金新北路(北一路—乐山路)道路工程、乐山路(春江路—汕樟路)工程施工,预计今年建成通车。金砂路东延(金泰立交—金津桥)道路工程今年1月开工,现正在抓紧施工,预计明年建成通车。抓紧兰水星主题公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庐山路(珠江路—长江路)道路工程将于近期开工,明年建成通车。汕樟北路复工续建工程市政府目前正积极争取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即可进行拆迁工作并可开工。三是依法解决一批制约重点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市政府确定由金平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由金平区政府会同市交通局、法制局、旧城办、金凤路桥总公司组成专门小组,解决金凤路桥北墩村拆迁问题,加快该重点工程建设步伐。四是对交通拥堵较为严重的路口抓紧进行改造。拓宽交叉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创造条件设置交通渠化岛,或设置独立车道,充分提高现有道路的利用率,加快车辆流通速度。做好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管养工作,改善现有路面的交通条件。金湖路与汕樟路、中山路与龙眼路的渠化改造、金砂路与天山路等环型绿岛拆除和渠化改造,争取今年完成工程前期工作,明年动工。五是抓紧解决个别地段的遗留问题。目前,嵩山路陈厝合路段两幢住宅楼的拆除和补偿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一届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市财政补偿金额,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包干完成拆迁工作。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为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我市已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54亿元,用于金砂路东延(金泰立交桥—金津桥)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汕樟北路续建工程、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项目扩建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海滨路西段工程、海滨路中段改造工程等五个项目建设。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共交通规划已通过评审专家评审,将于近期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按照批准的规划,合理布局,增辟线路,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着力改善南北交通问题。引入竞争机制,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现有公共汽车的运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市交通局、财政局正研究关于扶持公共交通发展的意见,争取近期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通过建立公交专项补偿制度、财政贴息或补贴公交企业更新车辆等办法,扶持公交企业发展。
(三)适度发展出租车行业。由于连年来油价持续处于波动状态且不断持续上涨,目前出租车的营运成本相对偏高,调低运价的空间比较狭小,我市的出租车运价难以在短期内做出调整。关于调低出租车运价问题,市政府将列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
(四)加强城市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问题。严格市场管理,改变经营者占道经营的现状。市政府已经明确,今后有关部门不再对任何占道经营场所作出批准。对原已批准的临时占道集贸市场分期分批进行清理,已经到期的,不予重新审批。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道路停车咪表管理,成立专门机构重新进行管理经营;二是抓紧停车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点,加快建设,逐步解决车辆的停放问题;三是大力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行为,抓紧一批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逐步杜绝占路为市的不良现象。
(五)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市财政将努力克服困难,在年度预算安排中适当增加对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合理规划,加快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增加交通管理专用设备,加快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的建设步伐,缓解交通阻塞。韩江嵩山路口、韩江衡山路口、龙眼滨港路口的红绿灯设置工程今年底可建成。
(六)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和“蓝牌车”非法营运。坚决杜绝残疾人车和其他后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对原经市政府允许的191辆残疾人营运车必须逐步淘汰,置换成符合标准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所需资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彻底解决残疾人和其他非法后三轮摩托车营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
(七)合理安排警力,尽最大限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时段性、节点性拥堵问题。各级交警部门合理安排警力,通过采取如下措施:落实勤务制度,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任务、定职责的“五定”责任制,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加大机动巡逻力量,强化主次干道“三休”时间和节假日的路面监控;在流量高峰期组织专门警力加强部分学校周边的交通疏导;落实专门警力对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大型商娱场所、客运站场等公共周边地段实行定点管理;组织机关干警下基层参加路口执勤,补充一线警力;坚持事故处理勤务制度改革,实行值班民警24小时上路巡逻流动接处警,随时处置交通事故、快速清障、减少拥堵等,以缓解时段性和节点性拥堵问题。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利于改善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新闻媒体要适当增加时段性有利于改善中心城区交通问题的公益性广告,提高市民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规则的意识,使改善公共交通问题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一个利于交通畅通、出行有序、高效快捷、安全保障的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检查验收,促进落实
以上各项工作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请本次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市政府将落实市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运管中心、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将根据进展情况,组织议案参与实施的各职能部门,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参加,对议案实施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以期达到议案办理的预期目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