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号的答复
创建时间:
2006-10-15 00:00
来源:
余惠娟、肖汝恩、林浩辉、李汉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持汕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运作,进一步促进汕头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中小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投资来源渠道狭窄,企业融资困难。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十分关注,多次就“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出指示。
我市虽然于2001年8月成立了汕头市华银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成为我市第一家信用担保机构。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至今几乎没有运作。而目前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资金可以投资组建依托政府优势的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扶持上只能给予有限的扶持资金,所以主要工作就放在组织发动民间资本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及开展运作上。2003年以来,市经贸局党委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这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主要情况如下:
1、2003年5月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到深圳市考察学习他们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在调研、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经贸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在我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意见与建议》、《关于考察深圳市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报告》,以及《关于转报(汕头市华银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信用担保业务有关情况的汇报)的报告》。
2、《建议》、《报告》得到黄志光市长、欧阳志鸿副市长的高度重视,指示我局要认真抓好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我局借鉴外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市政府于2004年4月23日批准同意,发出《印发<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加去>的通知》(汕府〔2004〕69号),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汕头日报》上刊发。
3、《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但一直没有企业愿意成立担保公司。经深入调研,了解到信用担保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不仅大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家对此行业的运作方式不熟悉,更重要的是该行业是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为调动民间资本参与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积极性,市经贸局主动与市财政局协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联合制订出台了《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扶持补贴暂行办法》,在《汕头日报》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布。明确提出按年担保额的5%。给予财政41、贴,补贴时间暂定从2005年至2007年。
4、《管理办法》和《辛卜贴办法》出台后,我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一是通过各区县经贸局发动。我局发文到各区县经贸局,并召开各区县经贸局长会议,就如何加快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要求各区县经贸局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认真抓好,并于去年10月上旬,由朱乔德副局长带领各区经贸局领导及市华银担保公司负责人,到东莞市进行考察学习。二是通过行业协会发动。我局向市各行业协会发文,请各协会积极发动会员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三是发动外商参与。我局对市委统战部《关于王德雄先生拟在汕投资美食广场和开办担保公司的函》进行答复和动员,还积极与香港盛田担保公司联系,欢迎他们来我市设立担保公司;四是上门动员。11月,我局在主动与市工商联领导探讨研究的基础上,又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部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局主要领导与有关人员向参会人员介绍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及有关扶持政策,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建设信用担保机构。之后,局主要领导先后带队到重点镇、重点企业,上门动员有实力的企业家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经过我局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深入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3月,汕头市中联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到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成为我市第二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市经贸局已根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C2005) 485号)规定,对2家担保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发给《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证》。此外,今年5月中旬,又有汕头市粤诚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我市第3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担保机构备案手续。
为加强各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的沟通,促使他们增强对担保公司的支持力度,市政府定于今年6月召开“金融与地方共谋发展座谈会”,使二者之间尽快建立起一种休戚相关的合作关系,双方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方面实行风险共担,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汕头市经贸局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