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为全面掌握《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督促各地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6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月9日上午,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关于《决定》实施情况汇报,研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6月9日下午,检查组实地察看金平区小公园街道司法所“司法行政履职尽责示范创建”、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通信限制惩戒”等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成效,要求总结有益经验加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6月10日,检查组赴濠江区检查,实地察看礐石街道诉前调解中心建设、区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检察等项目,了解队伍建设、项目运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落实《决定》情况汇报。
近年来,汕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汕头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检查组充分肯定有关职能部门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工作中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
检查组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职,推动《决定》全面深入实施,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各方共识,认真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具体。二要对标试点城市创建考核验收目标任务,创新法治实践,狠抓实践创新项目打造、社会治理成果展示等工作,奋力在评估验收“大考”中争标夺锦。三要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决策,注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优化法治服务,创新宣传教育,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强化协同攻坚,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新格局。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