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带队赴澄海区就《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奥飞市民广场、溪南镇西社村的文明创建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澄海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近年来,澄海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重视用法律支持和保障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通过统筹文明创建、深化文明培育、拓展文明实践三向发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检查组指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抓手,推动形成精神文明建设新气象,全面提升软实力。要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切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规范文明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抓牢抓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合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高质量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社会委负责同志和部分社会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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