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贯彻实施,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龙湖区、金平区开展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龙湖区陈厝合城中村、金平区小公园核心街区,实地检查城中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随机检查周边“三小场所”和民宿,详细了解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情况、基层消防治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检查社区微型消防站演练情况等。随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消防救援局等单位关于消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在健全消防安全法律体系、落实消防责任制度、防范重大风险、夯实消防基础、推进消防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条例在我市得到了正确有效实施,执法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强调,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大局,是保障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工程,容不得半点松懈。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消防安全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齐抓共管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加强监督力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强化上下联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本区域消防工作的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社会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市人大社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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