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贯彻实施,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开展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并委托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6月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消防救援局等单位关于消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

执法检查组紧扣法规条文,实地察看了我市部分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民宿、大排档和出租电动车商铺等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整改落实情况,详细了解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基层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等。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聚焦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消防安全关乎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群众生活和谐稳定、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压实多方责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形成共管共治合力。要深化法治引领,准确把握条例赋予基层的新职责新权限,以条例规范实施推动精准治理落地见效。要加强工作监督,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更好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社会委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市人大社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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